??? 为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深入推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和巩固干部民族团结知识理论水平,9月8日,根据地区民创办《关于广泛动员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有奖知识问答活动的通知》(塔地民创办〔2016〕42号)文件要求,地委统战部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参加此次答题活动。
地委统战部机关干部普遍认为通过《条例》答题活动,不仅检验了干部对《条例》等的学习成果,查找不足之处,同时也深刻的认识到将民族团结知识运用的实际工作中的重要性。
同时,进一步推动日常工作生活过程中大家在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决心,为今后的民族团结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塔城地委统战部 撰稿:施春峰 责编:阿不力克木·阿布都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