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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建立“四项机制”强化爱国宗教人士教育培训
2016-07-05 18:21 来自: 统战部

  为进一步加强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提高爱国宗教人士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发挥爱国宗教人士在深入推进“去极端化”、促进宗教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博州建立“四项机制”强化爱国宗教人士教育培训。

  一是建立教育培训常态机制。以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及“两文件两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为主要内容,建立了以县、乡、村三级定期组织学习为基本形式的日常培训机制。认真执行村级每周组织学习1小时、乡级每月培训1天,县级每季度集中培训1天的常态化学习培训要求。爱国宗教人士参加培训率达到100%。大力开展主麻日讲堂活动,主麻日活动结束后,组织爱国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学习宗教及民族团结等方面的内容,倡导在依法的前提下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坚决抵制非法宗教和宗教极端活动。

  二是建立教育培训激励机制。以县市为单位,由统战部制定爱国宗教人士年度教育培训目标任务,民宗委制定教育培训主题,伊协制定教育培训学习篇目,每月及时下学习内容,形成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实。每季度通过知识竞赛、测试、问卷等方式检验学习成效,对学习成绩优秀的作为评选“五好宗教人士”、优秀寺务人员等优先考虑对象。对能够积极引导信教群众,能够在“穆斯林杂志”上发表文章等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三是建立特殊教育培训机制。积极引导爱国宗教人士主动参与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培训,带培塔里甫培训,成年信教群众法律法规暨基本宗教常识礼仪培训,朝觐人员集中培训,具有一定宗教学识的非宗教教人员、“布维”(女洗尸人员)培训。通过爱国宗教人士参与特殊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经文学识水平,掌握党的政策法律法规,推进“去极端化”的能力,为促进宗教和谐、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积极贡献。

  四是建立外出教育培训机制。每年组织所有爱国宗教人士赴博州社会主义学院集中轮训2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力度。每年分两批选派优秀的爱国宗教人士赴疆内外参观考察,感受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感受祖国大好河山的壮美,进一步增强对祖国的认同感。同时让爱国宗教人士以实际见闻、亲身体会在信教群众中广泛宣传祖国发展带来的巨大成就和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大力宣传新疆美好的发展前景,积极引导信教群众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

  (博州党委统战部 撰稿:崔鑫 责编:童古鲁)

编辑:郭浩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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