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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示范宣讲团赴塔城地区宣讲
施春峰 2016-04-20 11:36 来自: 塔城地委统战部

  4月18日,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示范宣讲团来塔城地区进行首场宣讲。宣讲报告会分汉语和哈萨克语专场。

  自治区党委常委、地委书记尔肯江·吐拉洪和600余名干部群众在宁城宾馆会议中心聆听了宣讲。

  新疆社科院民族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曾和平以《为了最美好的事业》为题作了精彩的报告。

  新疆社科院民族研究所副所长 副研究员 曾和平:“所谓的文化认同就是指,各民族都要反对以本民族的民族中心主义,要在文化上,互相尊重互相学习,要认同我们共有的中华文化认同我们共有的国家,认同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认同我们的法律,认同党的领导。”

  报告从六个方面宣讲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系列新思路、新理念、新举措,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热爱祖国的大道理细化为爱新疆、爱家乡的小道理,将维护民族团结的大道理转化为爱亲人、爱邻居、爱同事、爱同学的小道理。报告既有历史纵深感,又有现实针对性。

  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沙尔合提·阿汗主持宣讲报告会。陈建国、王江、王延东、侯本智、叶尔肯·赛山拜、周旭勇、蔡启明、张岩、朱钢、李建军、侯兴会等地委、地区人大工委、行署、地区政协工委领导,地直单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 “访惠聚”工作队员、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代表600余人聆听了示范宣讲。

  据了解,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示范宣讲团还将于4月19日、5月5日、5月6日在我区开展汉语、哈萨克语、维吾尔语三种语言的6场示范宣讲活动。(塔城地委统战部)

编辑:谢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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